关于上海中考《实施意见》,您关心的都在这里!
看完下面10个问答,带您全方位了解上海中考改革!
1、这次上海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背景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制定的。
此次中考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全面考查,注重能力。坚持育人为本,关注共同基础,防止初中学生过度偏科;关注学生综合素养和个性特长的培育,丰富学生的学习实践经历,提升学生问题解决能力,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
二是综合评价,多元录取。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建立健全多元多维综合评价体系,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通过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改革,增强高中阶段学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多样性和针对性,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多样发展。
三是促进公平,加强监督。健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机制,完善招生规则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切实保障考试招生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为学生创造平等机会,努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是统筹规划,系统改革。加强统筹规划,系统设计中学考试评价改革与课程教学改革、中学招生制度改革以及高考综合改革,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整体合力。通过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联动发展。
2、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此次中考改革以“一依据、一结合”(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制度架构,进一步破除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问题解决能力和实践创新素养,健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机制,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多样发展。共有3项主要任务:
第一是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科目覆盖初中基础型课程的所有科目,所有初中在籍学生均需参加考试,考试成绩用于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第二是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在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的运用;
第三是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进一步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
3、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适用对象不同,具体是怎样的?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从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即2017年9月-2018年6月在读的初中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这届学生不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从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即2017年9月-2018年6月在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从这届学生开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和招生录取改革全面实施。
2017年9月-2018年6月在读的初中七、八、九年级学生不受本次改革影响,基本按照原有考试和招生录取总体要求实行。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哪些科目?各科目考试的组织方式和结果呈现形式是怎样的?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信息科技、生命科学、科学、社会、体育与健身、艺术(包括音乐和美术)、劳动技术共15门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说测试)、物理、化学5门科目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统一评卷,考试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
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科目2门科目采用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统一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开卷考试、统一评卷,考试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
地理、信息科技、生命科学、科学和社会5门科目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各区在统一时间组织开卷考试和评卷,考试结果以等第形式呈现。
体育与健身科目考试采用统一测试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
艺术和劳动技术2门科目考试,由学校根据本市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平时表现,综合评定成绩,考试结果以等第形式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考试形式、组织方式见下表:
上述科目中,用于学生升学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设置及相应分值构成见下表:
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含听说测试)满分各150分;
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和历史满分各60分,分别由日常考核30分和统一开卷考试30分组成;
体育与健身满分30分,包括日常考核15分、统一测试15分;
综合测试满分150分,由物理试题70分、化学试题50分、跨学科案例分析题15分、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15分组成。跨学科案例分析主要涉及地理、生命科学等学科。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学生可参加两次,选择其中较好的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在哪些方面有比较大的变化?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一个重要导向就是进一步强化对初中学生实际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和评价,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是外语科目增设听说测试,强化对初中学生外语听说应用能力的考核。
二是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引导初中学校积极落实物理和化学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要求。
三是设置跨学科案例分析题,主要是为了提高初中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学科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案例来源于学生生活,在探索跨学科案例分析的起步阶段,案例内容主要涉及地理、生命科学等学科。
6、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哪些内容?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突出对学生成长过程的客观记录,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尤其关注初中学生社会考察、探究学习和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记录,引导学生把课程学习内容与真实生活情境相结合,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
7、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应用于哪些方面?如何确保综合素质评价规范有序、真实可信?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重要参考。
为确保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有序、真实可信,市教委将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的基础上,建设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同时,要求高中阶段学校在使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时候,必须提前公布使用办法,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8、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方式在本次改革后将发生怎样的变化?
此次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后,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将会发生两个方面的主要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五种变三种”,即:调整原有五种(自荐生、推荐生、零志愿、本区名额分配、1-15志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实行“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统一招生录取(类似于1-15志愿)”三种招生办法。
自主招生学校包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按照学校自主招生面试预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达到分数线为依据进行招录。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适用于全体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由招生机构根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和政策加分按1:2比例投档,招生学校结合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组织综合考查(满分50分),最终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校综合考查成绩和政策加分总分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办法不变,依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和政策加分投档录取。
三种招生办法适用的高中学校类型和招生录取依据见下表:
第二个变化是“调整名额分配”,即:在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批次, 50%至65%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实行名额分配,其中的70%由市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每所初中学校,并逐步扩大该比例;其中的30%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到区,区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初中学校学生都有机会参与分配。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三种招生办法的招生计划比例和名额分配方式见下表:
9、为什么要推行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招生办法?
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招生办法是本市探索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新办法。这种招生办法仅在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行,在招生计划安排的时候采用名额分配的方式,而在招生录取时采用综合评价录取的方式。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提出的“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50%至65%的招生计划采用名额分配的方式下达,由市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分配到有关区和初中学校,并明确这种招生计划其中的70%将分配给不选择生源的每所初中学校,并逐步扩大这一比例,以此促进本市初中学校均衡发展。
采用综合评价录取的方式,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破除唯分数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提出的“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等要求。高中学校采用这种招生办法招生时,不仅仅只是看考生的计分科目总成绩,而是要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综合考查后,按照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政策加分和学校综合考查成绩的总分进行录取。其中,综合考查由高中学校自行组织,但不能对学生进行学科类纸笔考试,而是由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考察学生的认知、创新、合作等能力和其他综合素养,考查的内容不超出初中课程标准的规定。这种综合评价录取的办法有利于《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提出的“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要求的落实,引导初中学校进一步丰富学生的学习经历,关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提升。
为了保障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程序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各有关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方案及计划,须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向社会公布,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以及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均实行公示制度。
10、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是如何操作的?
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时,先由招生机构根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满分750分)和政策加分按1:2比例投档,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结合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进行综合考查(满分50分)。将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政策加分和综合考查成绩求和得到总分。名额分配到校的计划,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录取;名额分配到区的计划,以该区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录取。
以名额分配到校的计划为例,A高中有3个招生计划分配到B初中,按1:2投档的原则,B初中填报过A高中志愿且排名前六的考生均被投档,参加A高中自行组织的综合考查。
假设小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710分(无政策加分),在B初中排名第五,即入围A高中的综合考查。如果小明在综合考查环节得分45分,那么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总分即710+45=755分。假设755分在B初中的6名学生中排名第三,那么小明就被A高中录取了,而总分排名第四到第六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