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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资讯-2019年上海市民办立达中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上海市民办立达中学是由黄浦区教育局主管的一所独立的民办初中,是上海市文明单位、“全国优秀民办中小学”、全国民办学校“特色建设先进学校”、全国民办学校“办学特色示范学校”,是市教委认定的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单位。是“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社会科学示范基地”、“上海市数字内容实践基地”、“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教学研究基地”、“黄浦区行为规范星级示范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黄浦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上海市学生合唱联盟”成员单位、学校分布两个校区〔车站支路90号、厅西路55号〕。

  立达中学秉承“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促发展、以服务树口碑“的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尊重每一位学生成长权利,尽最大努力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求。坚持培养学生“行有规范、学有特长、全面发展、立志成才”,重视提高学生的品行素质、科学素养,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有所长。学校在全面落实国家基础课程设置基础上,构建立达中学拓展型、探究型课程框架,形成了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立德、立智、立能、立身“的”四立”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有学习潜力学生的优势发展,形成特长培养的机制,并且取得显著成绩。

二、招生计划和程序:

1、执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9年黄浦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在黄浦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收符合上海市义务教育就读政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2019年预备年级招收8个班级、360名新生(其中黄浦区330名,外区30名)。

3、实行全市统一网上报名办法。有意愿选择我校就读的学生和家长,5月6日至5月8日登陆“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shmec.gov.cn),选择填报上海市民办立达中学。报名成功后,家长必须于5月1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学校面谈。

学生家长完成网上报名要求后,我校会在家长报名时绑定的手机上发送面谈时间、录取等短信信息。

4、我校只录取报名第一志愿的学生,并采取面谈的方式录取新生,因此只安排报名第一志愿的学生面谈。面谈时间为5月18日—5月19日。按照“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发给家长的短信通知分批次进行,家长收到面谈信息后必须回复该短信,以确认参加面谈。

  面谈时需带的资料:

  (1)面谈通知短信

  (2)毕业生本人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120分)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本人电子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四年级和五年级《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原件

  (5)五年级的语文作文本,数学、英语作业本

   5、面谈内容和方式。面谈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与学生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观察了解学生综合素质表现,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

   6、招生录取。我校只在填报第一志愿且参加面谈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学校根据学生面谈时的表现和《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5月20日—5月21日进行录取。

   如确定被录取,我校会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短信方式向家长发送录取意向。家长在收到短信后,应及时在短信中规定的时间段内回复该短信或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回复,过时回复或不回复视作放弃被录取。学校逐批录取,期间一旦达到招生计划数,则停止发送录取短信。

   7、按市教委规定,2019年5月27日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8、2019年7月15日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

   9、根据市教委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的精神,我校将举行校园开放日,具体信息见立达中学网页“党务校务公开——招生信息”栏(网址:http://lida.hpe.cn)。

三、招生工作承诺与信息公开方式:

   1、我校执行“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2、招生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面谈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若发生借招生收取各类费用,请向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部门举报。

   3、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招生领导小组、校务会议集体讨论,会议决定录取名单。

   4、我校通过立达中学网页“党务校务公开——招生信息”栏,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的进程及有关信息。网址:http://lida.hpe.cn

四、校址及招生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黄浦区车站支路90号、黄浦区厅西路55号。   

  招生联系电话:13816997842(金老师)13816994363(邱老师)

   4月1日—5月27日期间(工作日),9:00—16:00开通。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照通过审核的黄浦区民办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根据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从2019学年起,我校学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000元(黄发改物价【2019】4号)。从2017学年起,学生住宿费为每生每学期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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